这个李文斌倒是听了,手上力道轻了些。
一个小时躺着会很快过去,被塞在药缸里就觉得很慢了,李文华找各种话题聊天,就想分散一下注意力。
结果他说一大堆,李文斌要么点头,要么摇头,听不懂就憨笑不说话。
这天怎么聊?
“老二,戴着手表感觉怎么样?喜欢吗?”
李文斌点点头,又摇摇头,“好看,碍事。”
就是看着好看,戴着嫌碍事。
这个话题聊不下去,换一个。
“那枪呢,大哥带你去城外打枪去不去?”
“去,但我要陪小妹和奶奶。”
李文华觉得有必要问问老二的喜好,“老二,你对什么感兴趣,就是你以后想做什么样的工作?”
李文斌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,摇头说:“我不知道。娘让我做什么就做什么。”
“那你自己呢,有没有喜欢的事,比如说去部队当兵做一个军人,或者去爹上班的厂当一个工人,把你自己喜欢哪方面的事说给大哥听听。”
他没有武断的想把老二送进部队的想法,一切遵循个人意愿。
老二虽然适合当兵,但想在部队提干有点赌运气,机遇伴随着危险,没有机遇,以老二憨憨的性格,想提干就得看身后有没有人了。
如果老二想平平安安过日子,他也很高兴,都在身边看得见,没有那么多担忧也好。
李文斌认真的想了想,“大哥,我喜欢车,就是那天带我们进城的车。”
李文华看着他问:“你确定?开车很累的。”
李文斌很用力的点点头:“我不怕累。”
“好,大哥知道了,还得问下娘的意思。”李文华没想到老二坐了一次卡车,居然就喜欢上了。
虽说男人都喜欢车,枪这类东西,但这年头开车可不单单是开车,还要学修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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