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章 李时英的惊讶发现

从奉节出发后,经过五天多时间的航程,

十一月二十五,这天下午,

大西东路军李定国的使者李时英,终于是到了南明新都江陵城!

这一路行来,李时英发现这长江航道之上,每隔十里,就会有一处南明设置的水师驻地,并不定时有南明水师战船巡逻,护卫长江,

长江之上,不仅有南明水师战船,更多的还是满载货物的商船,

这些商船有朝鲜人的,有日本人的,还有各色西洋人的!

而那些长江之上南明设置的水师驻防点,

不仅要保护沿线的商船,更还要负责收税,

通过和随行的南明军士交谈,李时英有了一个重大发现,

南明隆武朝立国后,南明隆武帝竟然发布了一条前所未有之新国策:

“南明治下百姓,所有有房的人家,家中菜园之内,必须种植一半叫番薯的农作物,

所有有田地的人家,田地之中,也必须种植一半叫番薯的农作物,番薯种子则由政府免费提供,

且南明不限制土地兼并,允许土地自由交易,

但土地交易,要收取成交额的一半,作为土地交易税,且还是由卖地一方出,

且买卖双方必须自愿,不得用暴力、强迫等非法手段,达成交易,

一旦被发现买家有非法强迫交易的手段,不仅有杀头抄家之风险,而且强制交易所购买的土地收回朝廷,由当地朝廷官员主持公开拍卖,价高者得,

当然,还有要收取一半的交易税,剩下所获之银两,交给土地卖方!”

四天前,李时英路过宜昌府秭归县时,当地就发生了一起地方士绅豪强,强买农民土地的案子,

出于好奇,李时英特意上岸观看了一番当地南明县令之审判,

那宜昌府秭归县县令,大腹便便,一看就是贪官,

在李时英看来,此人如此贪官,必然会站在当地士绅豪强一面,

结果却大相径庭,那大腹便便的秭归县县令,

在接到如此,地方绅士强买当地小民土地案件之后,

不仅没有为难,弱势的治下小民,反而站在小民一边,

不仅将那敢于公然违反南明隆武帝定下的百年国策《土地自由交易法》,采用非法手段强买小民土地的那当地豪强地主,杀头抄家,

而且还当场重新公开拍卖那小民土地,

原本一亩价值5两的农田,竟然卖出十五两的高价,

即使交了7.5两的土地交易税,那卖田的小民,最后依旧获得7.5两白银,

不仅不亏钱,反而还小赚了一笔,

对此,李时英百思不得其解,为何同样是士绅阶层出生的官员,

不仅不帮助治下的同样是士绅豪强阶层的地主,反而要为民做主呢,

后,经过多方打听,李时英终于搞清楚了原因,

之所以如此,完全是因为南明隆武帝定制的《官员考核法》之缘故,

在《官员考核法》之中,南明地方官员,

不仅实现异地派遣为官之原则,而且还专门针对土地交易案件增设了官员高达六层之抽成,

运用到此案之中,

就是那秭归县县令,结案后,将获的那被抄家杀头的地主六成的家产,还是光明正大的正规渠道获得的朝廷之奖励,

如此,不仅有政绩,还有高额回报,

那秭归县县令,自然站于治下小民一边,

加上高达卖田一半的土地交易税,还是由卖地的小民出,而不是由买地的地主士绅出,

如此,小民若正常卖地,所获得的银两,必然不划算,自然就不愿卖地,

毕竟南明统治天下的根底是地方士绅阶层,

如此,即照顾了士绅阶层的颜面,又严厉打击了那些一毛不拔的不法地主士绅豪强,保证南明治理之下的土地可以自由合法交易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