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1章

酒与雪三日 喻言时 871 字 2024-03-16

书上说如果你对一个人有感情,你会更喜欢喊他的小名。

十一年前的那个夏天,午后四点,季悄吟在考场的地板上捡起那张准考证,她看到上面的名字,第一眼便觉得好听。

“雁书寄君前,我倩谁怜。”【注】

雁书,书信的意思。

十一年后,她要把这封信收入囊中了。

“只有我女朋友才可以。”宋雁书与她十指相扣,蛊惑人心,“所以悄吟,要做我的女朋友吗?”

季悄吟如火烧,脑子晕晕乎乎的,她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:“好,就做你的女朋友。”

——

结束后,两人汗水淋漓,额前的碎发全湿了,黏成一团。

自然是需要再冲个澡的。

冲完澡,宋雁书换上另外一件休闲款的墨色衬衫。

暗沉的颜色衬得他的五官越发立体,脸部线条无半点赘余之处,纤毫毕现。

随后手机就响了,季悄吟瞥到屏幕上是常助理的名字。

他捞起手机接完电话。转头对她说:“悄吟,我得走了,快登机了。”

匆匆来,未曾停留,便又要走了。都没跟他好好说会儿话。

季悄吟不争气地鼻头泛酸,她舍不得他走。

可她做不到让他留下来陪她。他身上担着海盛的担子,他有他的责任和使命。成年人的爱情总是要为工作和生活让步的。

她咬住下唇,偏过头不去看他,“你快去吧!”

他察觉到她低落的情绪,不由蹙眉,坐到床沿抱她,压低声线说:“悄吟,你这样我会舍不得走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