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默的心瞬间沉到了谷底。小宇的颈侧有两个细小的牙印,伤口周围的皮肤已经变成了青黑色,像发霉的面包。
“叔……我好冷……”小宇的眼睛开始充血,瞳孔边缘泛起乳白色,“我想睡觉……”
他的身体突然剧烈抽搐起来,喉咙里发出“嗬嗬”的声响,和张婶刚才的声音一模一样。下一秒,少年猛地抬起头,眼睛已经彻底变成了乳白色,像两团浑浊的玻璃球,朝着林默扑了过来。
林默闭上眼睛,再次挥下了消防斧。
这一次,他没有犹豫。
斧头落下的瞬间,他仿佛听到了小宇小时候的笑声——那年夏天,少年举着大学录取通知书,在楼道里蹦着喊“叔我考上啦”。
血溅在林默的眼镜上,模糊了视线。他摘下眼镜,用衬衫胡乱擦着镜片,却越擦越花。客厅里,张叔的尸体旁,那碗没吃完的腌黄瓜还放在茶几上,翠绿的颜色在一片血红中格外刺眼。
林默拖着消防斧站起来,一步步退出门外。他反手关上302室的门,用尽力气把旁边的铁皮鞋柜推过去抵住房门。做完这一切,他靠在墙上滑坐下来,看着自己沾满血的双手。
指缝里的血已经开始凝固,变成了黏腻的暗红色。
远处传来汽车爆炸的巨响,火光映红了半边天。林默知道,从他举起消防斧的那一刻起,那个按时上班、爱吃酸菜鱼、抱怨老板抠门的普通程序员,已经死了。
现在活着的,只是一个想活下去的幸存者。